浙江:常務副省長馮飛對2018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要求
【發(fā)布時間:2018年04月20日】
【來源:浙江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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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馮飛主持召開了2018年度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會議聽取了省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2017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與2018年工作打算的匯報,審議通過了《2018年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對2018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部署,明確了要求。

他充分肯定了2017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成績。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省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主動擔當、履職盡責,全省共對1014個單位的1313名領導干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guī)金額5.94億元,促進增收節(jié)支11.03億元。省審計廳編寫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風險防范清單》(2017版),梳理出了不同領域128個風險點,提出了防范措施;省委組織部和省審計廳聯合通報了近三年縣(市、區(qū))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深入實施35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項目,受到了《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關注。省審計廳還采取建立審計容錯免責機制、強化非現場審計和統籌使用內外部審計力量等措施,提升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他指出,2018年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改革開放四十周年、實施“十三五”規(guī)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也是新一屆省政府工作的開局之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更加積極主動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必須主動適應新形勢、把握新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深入貫徹全國“兩會”精神,強化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深刻領會國家機構改革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更加有效地發(fā)揮全面從嚴治黨的尖兵作用、強化干部監(jiān)督的利劍作用、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助推器作用,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職,為服務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保駕護航。

二是要進一步聚焦審計重點。要圍繞促進政令暢通抓審計,圍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加強對“推動高質量發(fā)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資源環(huán)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等重要領域的審計監(jiān)督;要圍繞權力運行監(jiān)督抓審計,堅持“權力運行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把組織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督和審計監(jiān)督有機結合起來,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重大失職瀆職行為,有力揭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要持續(xù)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遵循“審計有重點、監(jiān)督無盲區(qū)”的原則,建立健全與實現全覆蓋任務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做好審計工作與組織部門需求的無縫對接,確保應審盡審;要不斷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 利用好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和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的時機,統籌好省市縣三級審計人員資源,集中精力完成重大審計任務;要充分運用“大數據”審計,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是要進一步深化結果運用。要加強考核評價,把審計監(jiān)督與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要促進整改落實,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省直機關部門績效考核評價;要健全長效機制,深入研究分析同一類別或同一行業(y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中出現的共性問題,力求“查出一類問題,完善一項制度,堵住一方漏洞”。

五是要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要提高領導力,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一把手”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要提高協同力,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完善審計發(fā)現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線索移送的會商機制,促進紀檢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和審計監(jiān)督有機結合;要提高戰(zhàn)斗力,圍繞袁省長提出的“兩強三提高”要求,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清廉的審計鐵軍,為高質量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堅強保證。(方建忠  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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