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捐贈款物審計監(jiān)督
【發(fā)布時間:2008年06月27日】
【來源:山東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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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全省抗震救災捐贈款物及時全部用于災區(qū),山東省審計廳最近積極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關于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的審計監(jiān)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廳長任組長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省審計機關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的領導,制定工作原則,提出指導意見,決定重大事項,協(xié)調解決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成立了以分管廳長任組長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組,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紅十字會、省慈善總會募集(籌集)、管理及撥付使用抗震救災款物的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向各市縣審計機關印發(fā)了《關于做好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物資審計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步作好對本級的跟蹤審計工作。為進一步完成好這次審計任務,確保審計工作質量,省審計廳決定派出督察組,對各市進行專題督查。

    三、召開全省抗震救災款物跟蹤審計工作視頻會議和專題廳長辦公會議進行部署,將抗震救災審計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黨、對國家、對人民、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克服一切困難,全力以赴地做好這項工作。這次審計高度關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救災款物接受的總體情況,特別是社會捐贈款物的認捐數(shù)與實際到賬數(shù),以及兩者的差額和形成的原因;二是救災款物的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特別是撥付的去向和使用中出現(xiàn)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以及各級有關部門在內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疏漏問題;三是通過審計促進應急救助機制的運行和政策的執(zhí)行,特別是在健全長效運行機制方面提出建議,促進救助資源的整合和有關政策的協(xié)調。通過審計,檢查有關團體、組織、單位和個人是否擅自以抗震救災名義募集和接收社會捐贈;是否未經(jīng)捐贈人同意和政府批準的情況下,擅自處置救災物資;是否在采購救災物資的過程中,違反救災物資采購的相關規(guī)定;是否在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中,采取截留、挪用、貪污私分和虛報冒領等手段侵占救災款物;是否將抗震救災募捐款物用于違背捐贈人意愿的其他事項或對捐贈款物提取“手續(xù)費”等;是否將救災款物用于相關單位的工作經(jīng)費等與抗震救災無關的其他事項;是否擅自改變政府規(guī)定的各項補助標準;是否脫離政府緊急救助計劃和災后重建計劃使用救災款物;是否偽造、變造和毀損救災款物原始登記資料及相關賬簿;是否向社會隱瞞救災款物籌集管理使用的實際情況。

    四、及時報告和糾正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省審計廳每10天向省政府和審計署專題報告一次全省審計情況和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市、縣審計局分別向當?shù)卣透髯缘纳霞墝徲嫏C關報告。對屬于審計職權范圍的問題,提出處理措施,認真督促整改;對涉及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問題,及時移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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