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完善審計制度改革列入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
【發(fā)布時間:2016年09月19日】
【來源:廣東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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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完善審計制度作了重大部署,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中辦發(fā)〔201558號,以下簡稱中央58號文)對貫徹四中全會關于完善審計制度作了制度性安排。廣東省作為全國試點省(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多次作重要指示,將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工作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2016年全省深化改革重點內容,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擔任組長的“省審計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實施工作。在深入貫徹中央58號文件精神,以及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省委于721日正式印發(fā)了《廣東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粵發(fā)〔201621號,以下簡稱省委21號文)。

日前,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fā)了《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并將廣東省完善審計制度改革列入《實施綱要》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中?!秾嵤┚V要》要求加強行政監(jiān)督和審計監(jiān)督。其中要完善審計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的審計管理體制,建立具有審計職業(yè)特點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基本形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相適應的審計監(jiān)督機制。全面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推進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務管理改革試點。推進審計職業(yè)化建設。

廣東省審計廳在貫徹落實中央58號文、省委21號文的過程中,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與其他單位積極合作,及時溝通,推動廣東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沈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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