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建立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
日前,山東萊陽市委辦公室轉發(fā)了《中共萊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改進審計工作情況及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有關意見》。這是該市加強人大法律監(jiān)督,強化審計監(jiān)督職能的又一重要改革舉措。《意見》提出了以下七大改革措施。
一是明確報告時間。在該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后的6個月內,即6月份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12月份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二是明確報告主體。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報告。
三是完善報告內容。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應列出清單作為審計報告附件提交審議。重點被審計部門單位的整改結果作為整改報告附件提交審議。
四是被審計部門單位派人到會聽取意見。相關被審計部門單位和審計部門有關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五是開展跟蹤檢查。審計機關應當健全整改檢查跟蹤機制,建立整改臺賬,定期進行調度,并及時向市人大財經委、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通報有關情況。
六是推進信息公開。應當加大審計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將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是開展專題詢問。根據(jù)需要,市人大常委會可就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意見》對改進審計工作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將對加強審計監(jiān)督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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