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審計助力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模式優(yōu)化提升
【發(fā)布時間:2019年12月13日】
【來源:山東省淄博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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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淄博市財政部門針對2018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中揭露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積極落實審計整改,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模式不斷優(yōu)化提升。

今年初,該市審計局組織開展市財政局2018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重點關注了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問題。審計發(fā)現(xiàn),該市存在部分專項資金分配分散且數(shù)額較小、未建立專項資金退出機制等問題。審計提出,要加強專項資金整合、完善制度建設等相關建議。

該市高度重視審計情況,切實加強審計整改落實,著力優(yōu)化提升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方式方法,促進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更加規(guī)范、高效。在2020年的市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中,市財政局明確提出要推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把散落在科技、文化、教育、旅發(fā)、涉企等領域的專項資金整合起來,歸口管理、統(tǒng)一分配、統(tǒng)籌使用,集中有限財力辦大事;進一步歸并設立“大專項”,每個部門原則上只管理一個專項,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專項資金任務清單,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方向,報分管市領導同意后,與資金同步下達。同時,建立專項資金退出機制,對因條件形勢變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專項資金,及時予以調整,對已達到既定目標或不具備執(zhí)行條件的專項資金予以取消;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限,規(guī)定具有階段性目標的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試點類項目不超過3年,期滿后需要繼續(xù)安排的專項資金,部門單位應按程序重新申請。(范雯莉)

責任編輯: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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