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舉 扎實推進 吉林省吉林市審計局著力破解審計整改難題
針對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審計決定和建議不能有效落實,直接影響審計機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的問題,吉林省吉林市審計局采取三項措施,筑牢審計整改防線,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是在審計實施環(huán)節(jié),力求即審即改。就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被審計單位能夠立即糾正的,及時下發(fā)《審計糾正和整改建議書》。被審計對象按要求如期整改的,由審計組檢查確認并取得相關證據(jù)后,在審計報告中將糾正、整改的問題及整改結果逐一說明,審計機關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二是在審計報告環(huán)節(jié),著力標本兼治。一方面,每個審計項目在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前,都與財政部門充分溝通,聽取財政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使審計意見和建議更符合客觀實際,被審計單位在糾正和整改時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另一方面,實行了每個審計項目審計實施結束后提交《審計宏觀情況反映》材料制度,要求從體制、機制、制度以及法規(guī)政策的層面揭示問題,探究原因,提出建議,力求從根本上提出促進審計整改的良策。
三是在審計回訪環(huán)節(jié),實行跟蹤問效。要求審計人員在每個審計項目送達審計結論文書的3個月內做好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并將有關情況納入崗位責任制考核范圍。在此基礎上,該局每年10月份對所有已審結的項目開展審計整改集中檢查,向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被審計單位下發(fā)《關于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整改材料。此外,還專題召開審計整改工作調度會,局領導逐一聽取每個項目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具體情況,促進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全面整改到位。此外,該局還著手籌建了整改情況資料庫,動態(tài)掌握審結項目整改情況,并與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有機結合起來,要求審計人員在此后的審計工作中重點關注被審計對象的整改和審計建議采納情況,對“屢審屢犯”問題加大整治力度。 (孫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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