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委要求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
【發(fā)布時間:2009年06月17日】
【來源: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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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委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一是不斷擴大審計范圍,加強各層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特別是重點崗位的領導干部要定期審計。二是不斷深化審計內容,注重對領導干部績效審計和經濟決策權、經濟執(zhí)行權、經濟管理權、經濟監(jiān)督權的審計;三是按照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科學管理審計對象,不斷擴大任中審計比重;四是完善部門協(xié)作辦案機制,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該移交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的及時移交,該組織處理及時作出處理;五是繼續(xù)加強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通報,對一些濫用權力、權錢交易的典型案件在媒體上曝光。六是堅持五部門聯(lián)合檢查督辦促整改,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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