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棗莊市審計局全面推進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發(fā)布時間:2009年07月13日】
【來源:山東省棗莊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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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東省棗莊市審計局印發(fā)了《棗莊市審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作為全市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行動綱領,對加強全市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意見》明確了精神文明建設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二十字”工作方針,促進審計干部的全面發(fā)展和實現(xiàn)審計工作的科學發(fā)展的指導思想,提出了“審計機關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為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的總體目標,以及“市局爭創(chuàng)省級文明機關,區(qū)(市)審計機關大多成為市、區(qū)(市)級文明機關”的創(chuàng)建目標。
    《意見》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從提高審計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業(yè)務素質、弘揚審計精神和提高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水平四個方面,制定了十五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加強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倡導公民文明行為規(guī)范,健全理論學習考核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試行審計實務導師制,著力培養(yǎng)“四手”人才,注重審計方式方法的創(chuàng)新和應用,加強審計能力建設;把“民本審計”理念貫穿到審計工作中,弘揚“依法、嚴謹、求實、創(chuàng)新、廉潔、奉獻”的審計精神,加強審計作風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和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加強文明機關建設。
    《意見》還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提出了營造氛圍、積極推進,發(fā)動群眾、廣泛參與,統(tǒng)籌安排、力求實效,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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