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鄞州:采納審計建議出臺加強政府性債務資金管理意見
【發(fā)布時間:2009年11月23日】
【來源: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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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審計局今年在對政府負債跟蹤績效專項審計中,發(fā)現(xiàn)了政府負債增長過快,政府的負債率和債務率相對過高,有關單位債務資金利用率不高,貸款和存款同時上升過快,導致資金閑置浪費等問題,在認真分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了控制債務風險、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引起了區(qū)委、區(qū)政府的高度關注。日前,區(qū)政府專門召開常務會議聽取區(qū)財政局和區(qū)審計局關于政府負債管理和審計情況匯報,并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加強政府性債務資金管理作了詳細規(guī)定。

       《意見》強調了要從六個方面加強對政府性債務資金管理:一是加強債務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二是規(guī)范銀行賬戶管理,確保資金安全;三是盤活存量資產,確保資金平衡;四是加強舉債項目管理,確保建設項目按時完成;五是建立政府負債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六是加強對各建設(開發(fā))公司銀行存貸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行政監(jiān)察。對舉債單位無計劃的過度貸款,導致單位貸款、存款余額均明顯過大,給財政資金造成損失的,則按照中紀委、中組部《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追究該單位領導責任。同時,《意見》還明確要求區(qū)審計局一年二次對舉債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重點審查各建設(開發(fā))公司是否按區(qū)政府批準計劃進行融資,是否存在存貸資金結構不合理、擅自上浮貸款利率、投資成本偏高等問題。(勵佩珍   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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