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采納審計建議 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
【發(fā)布時間:2010年07月28日】
【來源:湖北省枝江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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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湖北省審計廳的統(tǒng)一安排,湖北省荊州市審計局于今年3月初至5月中旬對枝江市2005年至2009年土地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進行了審計。審計情況表明,枝江市土地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建設及資金管理使用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項目進展緩慢,導致項目資金未及時發(fā)揮效益;二是低丘崗地改造項目未按規(guī)定進行公開招投標;三是施工單位借用資質圍標;四是擴大項目資金使用范圍。
    上述問題引起了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宜昌市委常委、枝江市委書記蔚盛斌作出批示,提請市政府責成相關部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研究整改措施。近日,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了2005年至2009年土地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實施及資金管理使用的整改措施。
    針對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分管副市長帶隊到每個項目區(qū)現(xiàn)場辦公,督辦進度;市國土整治局和項目區(qū)所在地政府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分段分塊督辦,倒排工期,在確保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搶抓工程進度,確保9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年底前完成項目驗收申報。對未按規(guī)定實行公開招投標的安福寺鎮(zhèn)低丘崗地改造項目,要求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率,嚴格按照“五制”要求加強工程質量監(jiān)理和驗收;堅決改正通過邀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方式發(fā)包服務類項目的做法,對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性采購,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實行公開招投標;同時,對市國土整治局按項目合同金額的5‰處予罰款。對施工單位借用資質圍標的問題,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成立專班對涉及借用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查處,并取消借用資質單位二年內在枝江市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對未經(jīng)批準,擅自擴大項目資金使用范圍的問題,由市財政局將違規(guī)資金全額收回,市財政局要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請撥管理,嚴格執(zhí)行項目財務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安全。(王洪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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