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東寶區(qū)審計局新舉措加大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24日】
【來源: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qū)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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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效,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時效性,更好地促進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職責,2011年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qū)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審計監(jiān)督關口前移,重點突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任中審計。
    一、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提高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比重。年初,該審計局認真學習中辦、國辦頒布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積極參與區(qū)委、區(qū)政府牽頭召開的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溝通,根據領導干部任職年限和以前年度審計情況,有計劃地安排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擴大任中審計覆蓋面。2011年計劃對東寶區(qū)9個區(qū)直單位和鄉(xiāng)鎮(zhèn)現任主要負責人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任中審計占全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85%。
    二、深化審計內容,提高審計成效。該局以兩辦《規(guī)定》為指導,進一步明確審計評價原則和責任界定標準,將任中審計與績效審計全面結合,充分關注領導干部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制定和執(zhí)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領導干部管理決策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政規(guī)定情況等。審計內容的深化加大了對權利的制約和監(jiān)督,能夠促進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職責。
    三、改進手段,提高審計質量。一是開好“三個會議”:審計進點時,開好見面會。審計組向被審計單位講明來意,宣傳政策,提出要求,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認識,自覺接受審計;審計實施中,適時開好座談會。主要是就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職責、遵守廉政紀律情況、財政資金、重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等組織召開座談會進行深入了解調查;審計結束后,開好審計情況反饋會。主要是審計組將審計結果向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及本人進行反饋,充分征求其意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依法作出審計決定。二是嚴格實行審計組長或主審人員資格制,選派具備勝任能力的人員參與審計,同時完善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增強審計人員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規(guī)范審計行為等進一步提高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努力為黨委政府全面考核和正確使用干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供真實可靠、客觀公正的審計報告。
    四、嚴格審計公示,提升審計形象。審計組在每個審計項目實施時做到審前張貼審計公示和廉政公示,將審計對象、實施審計時間、審計主要內容、審計方法、審計組成員、審計紀律等予以公示,督促審計人員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審計質量;審中通過各種途徑,公示監(jiān)督電話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溝通渠道,盡力發(fā)現審計線索,尋找審計突破口,拓展審計深度;審后公示審計紀律執(zhí)行情況和整改情況,最大限度和范圍地監(jiān)督審計人員工作,保證審計質量和效率,維護審計形象。
    五、整合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一是在年初確定審計項目計劃時,合理安排審計任務,整合審計項目資源,把經濟責任審計同財政預算執(zhí)行、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等常規(guī)審計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審計效能。項目上實行“一帶多”辦法,通過整合項目,做到一次審計出多項成果,避免了重復進點審計,減輕審計工作量。二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審計成果,減少所需審計的年份,節(jié)約有限的人力資源和審計時間資源,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項目采取全局“一盤棋”,突破行業(yè)與科室職能分工,優(yōu)選骨干人員組成審計組,統(tǒng)一方案、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實施,形成合力,確保審計項目預期目的實現。
    六、加大審計成果利用,擴大審計影響。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綜合分析,揭示當前影響和制約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體制性障礙、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站在促進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實現標本兼治的高度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司法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堅持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將審計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報區(qū)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后在全區(qū)范圍內進行通報,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警示教育,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考核、任用、選拔、獎懲依據的重要性作用。(楊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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