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龍里:“溫習八不準 強化八措施”嚴防審計廉政風險點
【發(fā)布時間:2011年09月06日】
【來源:貴州省龍里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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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為進一步促進審計機關廉政建設,提高審計干部廉政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力,維護審計機關的公信力,增強審計“免疫力”,貴州省龍里縣審計局“溫習八不準強化八措施”嚴防審計廉政風險點。

    一是加強審計人員的廉政教育。不準由被審計單位支付補貼住宿費、餐費;不準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辦公條件辦理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事項;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和聯(lián)歡等活動;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劵;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攤銷商品或介紹業(yè)務;不準利用審計職權或知曉的被審計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內(nèi)部信息,為自己和他人謀利;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二是建立審計干部個人廉政檔案。對審計人員在審計方面的廉政行為,由法制綜合股專人負責,每個項目完成如實收集《審計人員執(zhí)行審計工作紀律反饋意見表》和(回證),報送紀檢、法制綜合股立卷歸檔,年終對各股(所、中心)和個人作為考核、獎懲、晉級、任免的重要依據(jù)。

    三是審計查處的問題由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對取得各種有關證據(jù)資料,詳細記錄,歸納整理填入審計基礎資料一覽表,凡經(jīng)確認事實,無論問題大小,涉及什么人,都要如實反映,不得擅自省略和刪除,杜絕審計小組和個人的自由裁量權。

    四是落實審計人員回避制度。審計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時,涉及《審計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所列應當回避的親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必須申請回避,一般人員的回避由股長批準,股長的回避由分管局領導批準。

    五是實行定期輪換制度。社會關系錯綜復雜,在審計項目前,先進行了解,有針對地分配審計工作任務,實行審計人員輪崗和審計對象輪換,防止親情審計、關系審計、金錢審計等情形左右審計結果,產(chǎn)生廉政風險。

    六是設置專職法制審理人員。實行項目審計互審、會審、審理三結合,針對審計證據(jù)客觀性、合法性,審計查證的事實是否清楚,審計程序是否符合規(guī)定,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具體審計目標是否實現(xiàn),適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是否準確,審計結論、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shù)冗M行認真復核。

    七是與紀檢、監(jiān)察、檢察等部門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實行廉政回訪。紀檢、監(jiān)察、檢察為審計提供有益線索,審計也為其提供有益線索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審計局組成2人以上回訪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審計單位座談、調查,聽取意見,并將回訪結果如實向局領導匯報。

    八是與審計干部家屬簽訂“親情助廉”保證書。堅持內(nèi)外監(jiān)督和家庭助廉相結合,召開家庭廉內(nèi)助座談會,組織審計人員與家屬共同簽訂親情助廉保證書,印制一封“致審計干部家屬助廉公開信”,教育引導審計人員家屬當好廉內(nèi)助,健全廉政監(jiān)督體系。

    此外,該局還堅持防范與監(jiān)督并舉,制訂實施《龍里縣審計局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龍里縣審計局重大審計事項集體審定制度》、簽訂廉政建設責任狀等,從教育、預防、監(jiān)督、保障等方面建立廉政制度體系,為審計人員構筑不愿貪、不能貪、不敢貪、不必貪的廉政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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