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審計局“三舉措”探索“雙主審”
【發(fā)布時間:2015年03月17日】
【來源:福建省漳平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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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平市審計局為了更好更快的培養(yǎng)新人,在審計過程中積極探索“雙主審”即通過實施方案明確一個審計項目或單位安排兩位主審人員,共同完成項目審計目標。主要做法:


  一是由業(yè)務骨干和新人共同擔任主審。繼續(xù)做好“以老帶新”工作,從如何當主審的每項具體工作一對一指導。


  二是“雙主審”針對個人特長有所側重。該局為充分發(fā)揮年輕干部計算機技能強、老審計人員審計業(yè)務經驗豐富的各自優(yōu)勢,在設立“雙主審”時要求各審計組由年青干部擔任計算機審計業(yè)務的主審,老審計人員則擔任其它項目主審。


 三是“雙主審”針對審計項目內容分別設立。為了避免重復審計、提高審計效能,該局對每個審計單位或項目同時開展“同級審”和經濟責任審計,并設立兩位主審人員分別擔任主審。(黃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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