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審計廳深入貫徹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嚴格依法履職盡責的通知》精神
【發(fā)布時間:2016年04月07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
字號:【大】 【中】 【小】

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嚴格依法履職盡責的通知》下發(fā)后,湖北省審計廳及時轉發(fā)全省審計機關,就學習貫徹落實《通知》精神作出部署和要求,深入推動全省審計機關依法履職、積極盡責。

一是認真學習,提高認識。該廳黨組召開中心組學習會議,傳達學習劉家義審計長關于履職盡責的指示和《通知》精神,結合新常態(tài)下對審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提出了貫徹落實《通知》的具體要求。一是要從法定義務、職責要求、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等方面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嚴格依法履職盡責的極端重要性;二是要從審計機關緊密圍繞“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和審計制度改革方面,結合湖北審計工作實際,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依法履職盡責上來,以實際行動落實上級精神;三是要從始終堅持審計職責權限法定、審計程序法定、審計方式法定、審計標準法定和審計保障法定方面,做到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充分發(fā)揮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二是采取措施,狠抓落實。要求全省審計機關做好“五抓”、“五促”,切實落實《通知》各項要求。一是抓審計計劃、促應審盡審。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地推進審計全覆蓋,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二是抓權力清單、促依法履職。堅守職權法定、權責一致原則,對于超越法定審計職權的事項,審計機關不得進行審計監(jiān)督,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抓審計管理、促質量提高。對審計執(zhí)法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控制,確保每一個審計執(zhí)法項目都經得起法律、歷史的檢驗。四是抓制度完善、促依法審計。按照審計改革的新要求,修訂、完善各項審計管理、執(zhí)法等制度辦法,把審計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五是抓隊伍建設、促本領提升。進一步全面提升審計人員依法履職盡責本領,打造一支政治強、業(yè)務精、作風優(yōu)、紀律嚴的審計鐵軍。

三是追責問責,加強監(jiān)督。要求全省審計機關進一步明晰執(zhí)法責任,明確每個審計執(zhí)法崗位“干什么”、“怎么干”、達到“什么標準”、承擔“什么責任”,做到人人“明責”,全員“確責”。對不依法履職盡責,審計執(zhí)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嚴格追責問責,絕不姑息。對于重大突發(fā)事件和審計事項,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及時、逐級上報,不得漏報、瞞報、遲報。對于隱瞞不報或報告不實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并將此項作為全省審計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內容。(吳海鸚)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