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積極整改審計發(fā)現問題確保農村居民飲水安全
【發(fā)布時間:2010年10月25日】
【來源:審計署濟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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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對山東省農村飲水安全狀況審計調查時發(fā)現,山東省個別地方存在滯留挪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資金、擅自變更工程項目建設內容不安裝水質凈化設備導致水質不合格、個別工程建設緩慢等問題。今年以來,山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采取措施,認真整改,取得顯著效果。

    山東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fā)現問題,要求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市積極整改。山東省水利廳研究下發(fā)了《關于認真整改農村飲水安全工作中存在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轄區(qū)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普查,對照審計指出的問題逐項整改,明確細化責任,限定整改時間,緊抓落實。有關地市積極研究制定具體整改實施意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人員分工,建立督導機制,確保了整改進度。

    強化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實施了《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并要求每一個縣(市)據此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從工程建設、經營管理、產權改革等方面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長受益。

        目前,被挪用的項目資金全部歸還回來、滯留的項目資金全部撥付到位。棲霞市積極籌措資金,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進度,已將計劃內項目全部建成投入運營。曹縣針對地下水氟化物超標現狀,籌措資金購置安裝除氟設備,并通過拓展地表水作為水源的水庫供水工程的管網延伸范圍,想方設法解決當地居民長期飲用高氟水問題。(張尤強 李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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