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廣州辦三項措施加強因私出國(境)管理
【發(fā)布時間:2013年11月01日】
【來源:審計署廣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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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關(guān)于印發(fā)因私出國(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完善規(guī)章制度,徹底清查和收繳個人因私出國(境)證件,規(guī)范因私出國(境)審批和報告程序,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積極宣傳,提高認識。通過下發(fā)文件、召開處室和黨支部會議等多種方式,組織全辦干部職工認真學(xué)習(xí)《審計署因私出國(境)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全辦干部對因私出國(境)加強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同時,人事教育處利用收繳證件的機會有針對性地向處級及以上干部講解該辦法及具體審批流程,使他們對因私出國(境)的報告、審核、審批程序有一個全面、透徹的認識,并進一步引起他們對安全、保密和外事紀律等問題的重視。
    
    二是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結(jié)合廣州辦工作實際,制定了《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因私出國(境)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在職司(局)級干部和處級干部、退休司(局)級干部都屬于登記備案人員的范圍,出國(境)之前必須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其余在職非登記備案人員則需履行報告制度。同時要求申請人因私出國(境)前,應(yīng)接受安全、保密和外事紀律等方面的教育;因私出國(境)人員應(yīng)保守國家秘密和審計工作秘密,嚴禁攜帶涉及國家秘密和審計工作秘密的資料、電子文檔出境,并嚴格遵守公務(wù)員和審計人員的有關(guān)紀律。
    
    三是徹底清查,收繳登記。該辦人事教育處通過下發(fā)通知、電話、短信等方式,積極督促全體登記備案人員及時繳交因私出國(境)證件,并安排專人集中保管。對未持有有效期內(nèi)證件的同志,要求每個人簽署《個人因私出國(境)證件零持有報告》。目前,該辦74名登記備案人員已全部上繳因私出國(境)證件或提交零持有報告。(田添  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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