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特派辦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審計工作流程不斷提升審計質量控制水平
【發(fā)布時間:2017年06月09日】
【來源:哈爾濱特派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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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哈爾濱特派辦不斷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審計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相關制度,積極構建從審計現場到審計項目后續(xù)工作各環(huán)節(jié)互為依托、互相監(jiān)督的同“審”共“理”工作機制,有效推進了審計實踐與法治建設的緊密結合,提高了審計人員法治意識和依法審計能力,在全面提升審計質量水平、防控審計風險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

一是落實“首辦負責制”,從源頭強化責任意識。為加強審計各環(huán)節(jié)質量控制,哈爾濱特派辦進一步明確了審計質量控制的首辦責任,從第一個經辦人、主辦部門,到審理、審核的后續(xù)程序,每名審計人員要對自己查處的問題負責,并持續(xù)跟蹤至最后環(huán)節(jié)。同時各審理、審核環(huán)節(jié)也需承擔相應的審計質量管理責任。通過落實“首辦負責制”,哈爾濱特派辦有效強化了審計人員審計質量控制“每一道關既是第一關,也是最后一關”的責任意識。

二是制定“四個清單”,有效防控審計現場風險。為確保審計工作突出重點和成果,提高審計現場效率,哈爾濱特派辦堅持以實踐創(chuàng)新推動制度創(chuàng)新,實施了審計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和成果清單“四個清單”制度,從審前調查、方案編制、現場實施、審理審核和成果落實等環(huán)節(jié)入手,實現對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的“全覆蓋”。2016年以來,哈爾濱特派辦對18個審計項目實行“四個清單”,共編制“問題清單”36份,完整呈現了審計過程中發(fā)現問題的全貌,特別是現場審計階段,法規(guī)部門加強對“問題清單”的跟蹤審理,并通過不斷總結常見問題,預先提示審計組,提高現場審計質量,有效防范了質量風險和廉政風險。

三是實行“預上會”,促進審計質量和效率提升。為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和權力運行監(jiān)督體系,哈爾濱特派辦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全面實行“預上會”制度,辦領導、審計組和審理審核人員集體審議報告。2016年以來,哈爾濱特派辦共對17個審計項目的21份報告進行“預上會”,對問題定性、定責和表述及需要關注的重大問題進行集體研究決策,力求問題明、證據實、定性準,扎實、有效控制了審計風險,實現了審計質量和效率的“雙提升”。

四是打造審理審核團隊,嚴控審計質量。20164月,根據大型審計項目越來越多,各審計項目實施時間較短且相互重疊,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由特派辦負責的實際,哈爾濱特派辦抽調各專業(yè)領域的審計業(yè)務骨干,組建了由20人組成的審理審核團隊。一年多來,在法規(guī)處的具體組織下,審理審核團隊圍繞審計項目所涉及領域和復雜程度等特點,結合現場審計推進階段,通過靈活開展組內審理、交叉審理、跟蹤審理和集中審理,嚴把審計工作底稿、審計程序等質量控制關,有力促進了審計報告和信息質量的進一步提高。(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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