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號公告:1185個縣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
1185個縣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 |
2012年5月至8月,審計署組織對27個?。ㄗ灾螀^(qū)、直轄市,以下統(tǒng)稱?。┧牭?185個縣(市、旗,以下統(tǒng)稱縣)2006年以來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25 127所學校(其中,初中、小學分別為6910所和18 217所,寄宿制、非寄宿制學校各有12 533所和12 594所)、涉及在校學生1705.28萬人,分別占這些縣學??倲?、在校學生總數的13%和25%,實地走訪走讀、寄宿、輟學等學生81.99萬人。審計調查結果征求了地方政府及教育部的意見,并采納了其合理意見?,F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推進基礎教育健康發(fā)展,國務院2001年頒布的《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決定》提出,要因地制宜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明確由縣級人民政府對本地農村義務教育負主要責任,抓好中小學的規(guī)劃、布局調整、建設和管理;針對布局調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教育部2006年下發(fā)通知,要求將中小學布局調整納入地方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統(tǒng)籌安排、穩(wěn)妥實施。從審計調查情況看,地方各級政府及教育等主管部門認真執(zhí)行國家部署和要求,加強中小學布局規(guī)劃和組織管理,積極推進布局調整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通過中小學布局調整,提高了辦學規(guī)模和效益。2006年至2011年,此次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初中、小學學齡人口總量分別減少19%和11%,撤并布局分散、生源不足、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9.6萬所(其中:1.13萬所變更為教學點),新建和改擴建設施相對齊全的學校1.22萬所,進一步整合了教育資源,校均學生人數增加17%,提高了辦學規(guī)模和效益(具體情況見下表)。
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學校數量及在校生數變化情況表 |
類別 |
2006年 學校數 (萬所) |
撤并學校數 |
新建改擴 建學校數 (萬所) |
2011年 學校數 (萬所) |
學校增 減比例 |
2006年在 校生人數 (萬人) |
2011年在 校生人數 (萬人) |
學生增 減比例 |
|
|
其中:變?yōu)榻虒W點 |
||||||||
縣鎮(zhèn)學校 |
3.75 |
0.34 |
0.03 |
0.37 |
3.81 |
1.60% |
3588.52 |
3722.78 |
3.74% |
其中:初中 |
1.57 |
0.14 |
0.01 |
0.09 |
1.53 |
-2.55% |
1828.11 |
1676.38 |
-8.30% |
小學 |
2.18 |
0.2 |
0.02 |
0.28 |
2.28 |
4.59% |
1760.41 |
2046.4 |
16.25% |
農村學校 |
22.71 |
9.26 |
1.1 |
0.85 |
15.4 |
-32.19% |
4387.88 |
3079.32 |
-29.82% |
其中:初中 |
1.66 |
0.43 |
0.01 |
0 |
1.24 |
-25.30% |
1039.95 |
654.14 |
-37.10% |
小學 |
21.05 |
8.83 |
1.09 |
0.85 |
14.16 |
-32.73% |
3347.93 |
2425.18 |
-27.56% |
合計 |
26.46 |
9.60 |
1.13 |
1.22 |
19.21 |
-27.39% |
7976.4 |
6802.1 |
-14.72% |
注:“縣鎮(zhèn)學?!敝缚h城和鎮(zhèn)政府所在地初中、小學,“農村學校”指鄉(xiāng)及以下地區(qū)其他初中、小學。
(二)通過中小學布局調整,促進了師資隊伍結構和素質的優(yōu)化。2006年以來,此次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結合中小學布局調整,統(tǒng)籌安排和調劑師資97.2萬人次,并組織20.44萬人次城鎮(zhèn)教師到農村支教、476.46萬人次農村教師到縣城以上學校培訓和進修。至2011年底,這些縣的學校專任教師平均比2006年增加35%,本科以上學歷教師增加1倍以上,中學一級和小學高級以上職稱教師增加19%以上,初中、小學的生師比分別下降18%和10%,更好地滿足了“一科一師”的教學要求。
(三)通過中小學布局調整,提升了辦學標準化水平和教學質量。各地以布局調整為契機推進中小學規(guī)范化、標準化建設,并以此帶動教學質量和學習效果的提升。2006年至2011年,此次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中,有419個縣的中小學校音樂、體育和美術等專用教學儀器設備達標率提高10%以上;350個縣多年級一個班的“復式班”減少了一半以上;各縣小學畢業(yè)生語文、數學科目學業(yè)水平測試優(yōu)秀率和初中畢業(yè)生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優(yōu)秀率平均提高約3個百分點。
二、審計調查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從審計調查情況看,各地基本能夠按照小學就近入學、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規(guī)劃和調整學校布局,工作進展總體比較規(guī)范,但部分地區(qū)也出現了片面地將辦學規(guī)模和學校數量作為調整的主要依據,搞簡單“撤并”或“一刀切”,一定程度上影響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
(一)部分地區(qū)就學距離明顯增加,有的學生上學耗時偏長。
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中,2006年至2011年,有833個(占70%)縣的學校平均服務半徑有所增大,其中:初中、小學的服務半徑增幅分別為26%、43%,平均達到8.34公里、4.23公里;特別是西部地區(qū)270個縣的初中、小學服務半徑增幅分別為47%、59%,平均達到14.35公里和6.09公里。重點抽查25 127個學校的1257.63萬名走讀生中,有49.31萬名(占4%)上學單程要徒步3公里以上,其中10.03萬名要徒步5公里以上,且主要集中在山區(qū)或丘陵地區(qū),上學路途消耗體力大,導致學習和在?;顒訒r間相應減少。
(二)部分學校校車配備和監(jiān)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風險增加。
審計重點調查1185個縣的25 127所學校中,至2011年底,有288個縣(占調查總數的24%)的1702所學校(占調查總數7%)配置了校車,一定程度緩解了上學路程遠的困難。但是,這些學校配置的全部9639輛校車中,有747輛(占8%)年檢不合格,449輛(占5%)駕證不相符,3377輛(占35%)未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149輛(占22%)未配備逃生錘等安全設備。同時,上述學校中還有41.26萬名學生(占12%)自行包租社會車輛上學,由于監(jiān)管難度大,這些車輛往往車況差且超載嚴重,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隨機抽查的2944輛包租車輛中有997輛(占34%)存在超載問題。
(三)部分學校寄宿設施建設滯后、條件簡陋,管理和服務能力不足。
2011年,此次審計重點調查的學校共有553.91萬名學生提出了寄宿需求,但這些學校的宿舍僅能容納462.64萬人(占84%)寄宿。部分學校宿舍還存在空間擁擠、條件簡陋以及管理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抽查的12 533所寄宿制學校中,有919個縣的4515所學校(占36%)生均宿舍面積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3平方米標準,涉及寄宿生185.56萬人;538個縣的1601所學校(占13%)存在“大通鋪”或兩人一床等現象;878個縣的4990所學校(占40%)的學生宿舍樓內未配備廁所等設施;還有8113所學校(占64%)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或由授課教師兼任,780所學校(占6%)在周邊3公里以內無醫(yī)療機構的情況下也未配備專職醫(yī)護人員。此外,有919個縣的5655所小學(占45%)還有49.41萬名一至三年級低齡學生寄宿,不僅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發(fā)展,也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
(四)部分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加重,輟學人數有所增加。
布局調整帶來部分農村地區(qū)學生上學路途變遠,交通、寄宿等教育支出相應增加。審計走訪的7.2萬名乘車就學的走讀生年人均上學交通費支出839元,比布局調整前增加390元,其中交通費支出占其家庭年均收入10%以上的有1.25萬人;走訪的19.99萬名校內寄宿生年人均食宿費支出1658元,其中食宿費支出占其家庭年均收入的30%以上的有3.36萬人;走訪的3.28萬名校外租房家長陪讀學生年人均費用支出8046元,占其家庭年均收入的36%。受就學距離遠和負擔重影響,一些地區(qū)學生實際輟學人數上升幅度較大(主要集中在初中學校),重點核實的52個縣1155所學校,輟學人數由2006年的3963人上升到2011年的8352人,增加了1.1倍。
(五)一些地方生源向縣鎮(zhèn)學校集中,出現新的教育資源緊張。
由于一些地區(qū)在布局調整過程中片面追求縣鎮(zhèn)集中辦學規(guī)模,使現有生源大量向縣鎮(zhèn)學校集中,造成這些學校教室等教育資源難以滿足需要。從抽查的情況看,有1774所縣城和鄉(xiāng)鎮(zhèn)所在地學校(占12%)存在擠占音樂、美術、實驗等專用教室用于其他教學問題,有2140所縣城學校(占65%)的7.51萬個班學生規(guī)模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50人,其中654所學校的2.36萬個班為65人以上的特大班,352個班甚至超過了100人。
此外,審計調查還發(fā)現,部分停辦學校校舍資產處置難度大,處置收入使用不夠規(guī)范。至2011年底,在1183個縣2006年以來停辦的8.42萬所學校中,尚有4.06萬所(占48%)由于產權歸屬情況復雜、位置偏僻等未完成校園校舍資產處置;已處置校園校舍取得的22.03億元收入中,有8.04億元(占37%)實際用于彌補鄉(xiāng)鎮(zhèn)經費不足或修建辦公樓等支出。
2012年9月,為規(guī)范推進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明確提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是政府的法定責任,要求嚴格規(guī)范學校撤并程序和行為。27個省和有關縣高度重視審計調查發(fā)現的問題,認真落實國務院規(guī)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要求,積極整改。黑龍江、云南等省要求各地制定整改計劃,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貴州、湖北等省加強了對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科學性的研究,制定了科學推進布局調整的指導意見;吉林、廣西等省采取安排交通補助、加大治理非法運營車輛力度、加快校車牌照發(fā)放等措施,努力解決農村學生交通困難;山西、四川等省結合實際,將部分已撤并的農村教學點恢復辦學;各地積極處置停辦學校校產,整合各類建設資金,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和寄宿制學校建設。
附件: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分布情況
附件
審計調查的1185個縣分布情況 |
東部地區(qū)(8個省357個縣):河北省48個縣、遼寧省38個縣、江蘇省48個縣、浙江省50個縣、福建省58個縣、山東省50個縣、廣東省50個縣、海南省15個縣。
中部地區(qū)(8個省382個縣):山西省47個縣、吉林省40個縣、黑龍江省50個縣、安徽省46個縣、江西省50個縣、河南省54個縣、湖北省45個縣、湖南省50個縣。
西部地區(qū)(11個省446個縣):內蒙古自治區(qū)47個縣、廣西壯族自治區(qū)49個縣、重慶市19個縣、四川省49個縣、貴州省49個縣、云南省50個縣、陜西省50個縣、甘肅省46個縣、青海省30個縣、寧夏回族自治區(qū)13個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44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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