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整改責任人(作者:湖北省南漳縣審計局閆光武)
閆光武(湖北省南漳縣審計局)
【發(fā)布時間: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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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整改責任人


(作者:閆光武)

(說明:《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第十四條規(guī)定: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抓好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工作,對重大問題要親自管、親自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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