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審計署昨天透露,審計署已印發(fā)了《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實施意見(試行)》,明確跟蹤審計要重點抓好重大項目完成情況、重點資金保障情況、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和簡政放權推進情況這“四個抓手”。
實施意見明確,跟蹤審計的目的,主要是通過揭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chǎn)生的原因,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同時關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提出對策建議,保障經(jīng)濟社會平穩(wěn)健康運行。
跟蹤審計的對象,包括中央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必要時延伸審計相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和項目建設單位等。
跟蹤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總體情況;各地區(qū)、各部門在貫徹落實政策措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出現(xiàn)的新情況,及各地區(qū)、各相關部門下一步將采取的措施等。跟蹤審計特別要重點抓好重大項目完成情況、重點資金保障情況、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和簡政放權推進情況這“四個抓手”。
據(jù)了解,跟蹤審計以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審計周期,按季度劃分工作階段,審計署將定期向國務院報送綜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