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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長謝伏瞻:進一步改進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時間:2014年02月28日】 【來源:河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近期,河南省省長謝伏瞻連續(xù)作出指示,要求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fā)揮好經濟責任審計的“緊箍咒”作用。

    謝伏瞻在省審計廳調研時指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強化權力制約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有效手段。2013年,全省審計機關把反腐敗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任務,著力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經濟責任審計在查處和懲治腐敗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李克強總理對審計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看好錢、盯住權、促反腐、推改革、保發(fā)展。要處理好全面和重點的關系,提高審計實效;處理好監(jiān)督和服務的關系,找準審計定位;處理好律人和自律的關系,練好審計內功。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在監(jiān)督和制約權力運行方面更好發(fā)揮作用。要通過加強審計念好監(jiān)督制約權力的“緊箍咒”,繼續(xù)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執(zhí)行經濟法律法規(guī)情況、重大決策情況、依法行政情況和本地區(qū)、本單位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督促全省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能力,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要堅定信心、主動作為,忠誠履職、敢于擔當,更好地發(fā)揮服務、保障和促進作用。

    他要求,全省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支持審計部門獨立開展工作,支持審計機關如實揭露問題,做到不干預、不護短;各部門、各單位及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審計監(jiān)督,把審計監(jiān)督當作改進工作、防范風險和預防腐敗的有效舉措,高度重視、正確對待;要切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各地區(qū)、各部門和各單位行政“一把手”要對整改工作負總責,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認真分析研究,搞好整改落實;要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和公告力度,引入輿論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形成全社會監(jiān)督審計整改的合力,為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近日,他還在省審計廳報送的2013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中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切實采取措施,進一步改進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是要加強對在任領導干部的審計,并作為干部轉任和提拔任用的參考;二是對離任干部審計結果的整改提出有效辦法,否則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依舊,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三是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共性問題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吳曉春  張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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