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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眼政府支出責任 推進全口徑債務審計
浙江:再推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新9條
 
【時間:2017年11月13日】 【來源:浙江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2017年10月16日,浙江省審計廳向各市審計局下發(fā)了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指南和調查表。這次債務調查是在該廳新出臺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意見后實施的,采用了新口徑、新標準,從政府支出責任視角出發(fā),首次將PPP項目、政府購買服務納入債務審計重點范疇。

繼2016年5月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9條意見出臺之后,今年8月29日,該省審計廳根據(jù)國務院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和財政部等部委有關要求,又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市縣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的9條意見。新9條對債務審計的重點、風險評估方法、評價標準、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作了明確。與舊9條相比,力度加碼,實行逢債必查、違法必究;范圍擴大,立足政府支出責任,推進全口徑債務審計;視線拉長,圍繞“借、用、還”,厘清責任、關注績效。兩項意見前后配合,相互銜接,進一步切實守住風險底線,服務發(fā)展主線。

一、審計力度加碼,逢債必查、違法必究,執(zhí)行標準“一把尺子”。新9條要求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和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審計的范疇,必要時可對政府性債務開展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通過持續(xù)的審計監(jiān)督,促進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規(guī)范,有效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地方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guī)舉債或擔保、違規(guī)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要分清責任,除了在相關審計報告中作重點反映和揭示外,要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提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建議。有效防止借的時候“拍腦袋”決策,走的時候“拍屁股”走人,促進樹立正確的發(fā)展觀和債務觀,克服舉債發(fā)展的路徑依賴。

二、監(jiān)督范圍擴大,聚焦政府支出責任,推進債務“一個籠子”。進一步擴大政府性債務審計監(jiān)督范圍,既要關注存量債務,也要關注新增債務;既要關注顯性債務,也要關注隱性債務。重點關注BT項目、PPP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反借補償款、明股實債等5類可能存在政府變相融資的違規(guī)行為以及違規(guī)融資平臺舉債、注入公益性資產(chǎn)和儲備土地等通過各類融資平臺、不規(guī)范PPP等方式變相舉借債務搞建設,違規(guī)舉債和違法擔保融資產(chǎn)生大量隱形債務問題。其中對市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行為的合規(guī)性審計,主要審查有無存在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等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的問題;對政府購買服務的合規(guī)性審計,主要審查是否存在將購買原材料等貨物,各類基建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儲備土地前期開發(fā)、農田水利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將金融機構和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行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是否存在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承諾對PPP項目投資或其產(chǎn)出的公共產(chǎn)品和服務進行回購以及要約收購的問題。

三、跟蹤視線拉長,圍繞“借、用、還”,實行審計“一條鏈子”。新9條對政府性債務支出用途、程序規(guī)范和風險防范的審計內容和重點均作了明確。一是在審計核實掌握債務真實規(guī)模的基礎上,檢查新增債務資金來源合規(guī)性,關注違規(guī)舉債問題檢查政府性債務資金使用情況,關注債務資金違規(guī)使用問題。重點檢查置換債券資金是否用于存量債務的置換,新增債務資金是否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是否存在改變既定債務資金用途、將債務資金挪用于經(jīng)常性支出、建設樓堂館所等問題。二是檢查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和信息公開情況,重點關注債務、政府購買服務和項目(含PPP)的信息公開推進情況。三是檢查債務高風險市縣應急處置預案和化債計劃的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加強對債務高風險市縣形成原因進行分析,關注是否存在省級財政部門未考慮地方財力狀況、債務風險實際情況等因素,導致分配債務限額、新增政府債券規(guī)模不當而產(chǎn)生債務風險問題。通過審計督促落實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縣政府潛在債務風險,為防范和降低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發(fā)揮審計的監(jiān)督促進作用。(江景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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