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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審計局“三項機制”打造高素質人才隊伍
 
【時間:2010年04月07日】 【來源: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為促進審計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堅持“人才強審”,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近日召開專題會議,提出隊伍建設“三項機制”,統(tǒng)籌規(guī)劃,持續(xù)推進,努力打造一支復合型的審計領導、專業(yè)和管理人才隊伍。
    一是建立政治激勵機制。通過“民意測評+量化考核+政治素質”相結合的方法,以實績說話,科學評價、全面考察干部能力。即以每個干部的群眾基礎+審計業(yè)績、計算機審計能力、文字工作水平、理論研討等量化考核指標+政治素養(yǎng)、思想素質的方法,量化考核到每一個干部,在機關內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讓,劣者汰”的良性用人機制,探索解決機關干部難以量化評價的體制難點。
    二是強化人才培訓機制。堅持“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大力倡導全員學習、終身學習和主動學習的理念。積極參加審計署、審計廳組織的各項培訓,同時針對自身需要,邀請專家學者、系統(tǒng)內部的行家里手開展特色培訓,實戰(zhàn)演練。鼓勵審計干部根據(jù)工作需要參加與審計工作相關的國際或國內公認專業(yè)資格考試,并采取相應的鼓勵和獎勵措施。按照分類、分級、分工的原則,著力構建審計職業(yè)化終身教育體系,探索職業(yè)生涯管理,注重人才潛能開發(fā),推動廣大審計干部的思想觀念創(chuàng)新、審計業(yè)務工作創(chuàng)新和教育形式創(chuàng)新,并最終把教育培訓的實效性落實到提升審計質量和審計水平這個審計工作的根本點上。
    三是建立反向激勵機制。實行“三個失去”、“兩個通報”和“末位誡勉”,即40歲以下未能通過審計署計算機中級考試的審計人員,將失去晉升、評先和評選優(yōu)秀審計項目資格;對通過審計署計算機中級考試,審計方法或AO案例未能入選省以上征集的審計人員進行通報,對通過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5年內沒有公開發(fā)表信息或理論研討文章的審計人員進行通報;對違反勞動紀律和審計工作紀律,辦事效率低下的審計人員,給予誡勉和待崗學習。(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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