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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張家港市全面推行村級陽光審計
 
【時間:2010年05月19日】 【來源:江蘇省張家港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江蘇省張家港市村級組織規(guī)模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長足發(fā)展。為加強對村級包括資產、資金、資源在內的“三資” 和農村基層干部的監(jiān)管,增強村級經濟運行的透明度,張家港市審計局積極聯(lián)合該市農工辦、紀委等部門,攜手打造村級陽光審計工程,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從2008年底以鳳凰鎮(zhèn)為試點起至2009年底,共完成村級陽光審計項目258個,審計金額10.05億元,查出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410萬元,工程審計核減金額199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08條,采納率達100%,發(fā)出整改意見書56份,促進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03項。目前,村級陽光審計工程已在該市各鎮(zhèn)村全面推開。

    經過近兩年的探索實踐,該市逐漸形成了一套穩(wěn)定有效的村級陽光審計工作模式:在審計目標上,以加強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為主;在審計內容上,突出了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級建設工程審計、村級集體資產績效審計、村干部廉政專項審計等五項內容;在審計形式上,綜合運用各類常規(guī)審計和專項審計。同時,將審計結果公開貫穿于審計工作全過程。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該市還建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聯(lián)席會議制度,設立村級陽光審計管理辦公室,協(xié)調紀檢、監(jiān)察、農工辦、審計、財政等成員單位對全市村級陽光審計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

    目前,該市各鎮(zhèn)(管理區(qū))均成立了村級陽光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了辦公室,具體負責村級陽光審計的各項工作,協(xié)助村級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監(jiān)控制度。領導小組組長和辦公室主任分別由鎮(zhèn)(管理區(qū))黨(工)委主要負責人和鎮(zhèn)(管理區(qū))分管領導擔任。審計小組成員由各鎮(zhèn)(管理區(qū))紀檢監(jiān)察、經濟服務中心、財政、農經、信訪等職能部門的相關人員及村紀律監(jiān)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的人員組成,每個審計小組有2名以上持有相應執(zhí)法證書或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審計部門具體負責指導各鎮(zhèn)(管理區(qū))開展村級年度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培訓村級陽光綜合審計工作人員,指導村級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監(jiān)控制度。

    推行村級陽光審計,一方面可以掌握村級經濟運行的真實情況,加強對村級組織的指導和協(xié)調,使村級財務管理更加規(guī)范,促進村務公開;另一方面可以客觀評價村干部的經濟責任,規(guī)范經濟行為,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陸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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