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審計動態(tài)  >  地方動態(tài) > 正文
 
福建晉江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加強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管理
 
【時間:2011年06月20日】 【來源: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在回訪中了解到,晉江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調查報告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專門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的通知》,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進度,保障校安工程穩(wěn)步有序推進。

    該《通知》要求,一是抓緊補辦“容缺候補”、“綠色通道”的后續(xù)手續(xù)。對部分未辦妥有關手續(xù)的重建項目,要抓緊補辦工作;二是及時做好竣工驗收手續(xù)和基建投資評審工作。堅持遵循“先驗收后使用”的原則,做到“事前有規(guī)范、事中有監(jiān)督、事后有檢查、完工有管護”;三是加強資金核算管理工作。實行校安工程資金“專賬核算、集中支付、封閉運行”;四是加快年度項目籌備進度。各項目校要分解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分工,盡快做好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制定和完善建設項目的施工方案,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五是報送工程建設信息和優(yōu)惠減免情況。各項目校要全面準確宣傳黨和政府在校安工程建設、保障中小學師生安全的重大舉措,公布公開有關政策,主動授受監(jiān)督,把校安工程建成“陽光工程”。(吳國炳 鄭曉沖)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