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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寧陽:“六項措施”促審計整改
 
【時間:2011年11月16日】 【來源:山東省寧陽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來,山東省寧陽縣審計局為促進審計整改工作,強化“六項措施”確保審計效果落實。
    
    一是在審計法律文書送達后3個月內(nèi),適時督促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審計決定,并反饋相關情況。
    
    二是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情況進行跟蹤回訪,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三是定期向縣政府報告審計決定落實整改情況,對于審計查出的重大問題,由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審計決定的落實。
    
    四是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審計整改結(jié)果,宣傳報道審計整改好的典型,對拒不整改或?qū)覍弻曳傅膯挝粚嵭泄_曝光。
    
    五是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整改責任人,對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的單位進行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在一定范圍內(nèi)進行通報。
    
    六是與紀檢監(jiān)察、財政、稅務等部門之間建立審計整改聯(lián)動機制,共同落實審計決定。今年以來共落實審計建議86條,審計決定執(zhí)行率達到了100%。(董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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