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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排部署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活動
 
【時間:2013年04月28日】 【來源:山西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是山西省審計廳黨組近期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4月27日,該廳召開廳領導和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安排部署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活動工作,并對開展好此項活動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要把調查研究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抓手,促進審計工作科學發(fā)展。要通過調查研究,把握工作特點和規(guī)律。認真分析研究審計工作實踐中大量分散的現(xiàn)象和問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透過紛繁復雜的表象,抓住審計工作的本質,掌握、運用好審計工作的規(guī)律,為實現(xiàn)審計工作科學決策提供堅實保證。要通過調查研究,理清工作發(fā)展思路。針對審計工作點多面廣,不同的市、縣和部門情況千差萬別的實際,通過調查研究,進一步明確工作整體思路和發(fā)展方向,因地、因時制宜,制定好有針對性的發(fā)展策略。要通過調查研究,破解工作難題。通過調查研究,掌握真實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根源,研究提出破解難題的新辦法、新舉措。

    二是要緊密結合各級審計工作實際,在確保調查研究取得成效上下工夫。開展調查研究,最緊要的是摸清底數(shù),最重要的是查找審計工作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最關鍵的是提出解決辦法,這是做好調研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檢驗調研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基本標準。要做好調研籌備。把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活動作為加強和改進審計工作、提高新形勢下審計服務大局、促進發(fā)展能力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目標,抓緊部署實施。要把準調研內容。緊緊圍繞審計機關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審計相關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審計隊伍建設、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審計結果運用、審計信息化建設、審計機關后勤保障、地方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領導等8個方面的重點內容開展調查研究,摸清底數(shù),掌握問題,深入研究分析,針對性地提出切實管用的改進思路和具體措施。要改進調研作風。堅持和發(fā)揚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優(yōu)良作風,防止形式主義、走過場;要接地氣、摸實情,深入基層一線,收集掌握第一手情況;要簡樸節(jié)儉、廉政高效,嚴格執(zhí)行調研工作紀律,弘揚新風正氣。要加強組織領導。要做好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保障工作,落實任務分工,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各項保障,確保調研任務落到實處。

    三是要著眼審計工作長遠發(fā)展,建立健全調查研究長效機制。要以此項調研為契機,建立健全調查研究工作長效機制,使調查研究始終貫穿于審計工作科學發(fā)展的始終,實現(xiàn)調查研究的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各級審計機關調研工作制度機制,使調研制度建設與審計議事制度、報告制度、督查制度、責任制度等重要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決策和管理的科學化水平。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調研工作聯(lián)系點制度,密切聯(lián)系基層審計機關,及時掌握情況,研究解決問題,指導業(yè)務工作。要建立健全調研工作管理機制。建立調研工作常態(tài)化機制,結合工作實際確定課題,深入基層開展經常性調查研究,形成一批有價值、高水平的調研報告,使調查研究真正成為領導決策的重要參考、成為轉變作風的實際行動、成為推進工作的重要措施。建立課題管理機制,及時跟蹤審計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確定年度調研課題,加強課題實施督導檢查。建立成果轉化機制,開展調研成果交流,實現(xiàn)調研成果共享,推進調研成果及時運用于決策環(huán)節(jié),轉化為制度措施。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質調研工作隊伍,為審計工作發(fā)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撐。(寧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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