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濰坊市審計局組織四個檢查組對全市審計機關開展了審計執(zhí)法質量和審計項目質量檢查。為提高檢查成效,該局總結經驗教訓,創(chuàng)新檢查方式,通過實施“四個轉變”,全面提高了檢查效果。
在組織方式上,由檢查案卷質量向檢查工作質量轉變。 針對以前年度僅檢查審計項目案卷質量、治標不治本的問題,本次檢查不僅查看審計項目檔案,而且將主要力量用于實地查看和座談。通過這些措施,全面了解被檢查單位在隊伍建設、審計執(zhí)法、審計質量、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因地制宜提出解決對策。
在檢查內容上,由抽查向全面檢查轉變。 針對以前年度只檢查個別項目,無法反應審計整體質量的問題,本次檢查將全市審計機關2015年度所有審計項目納入檢查范圍,掌握所有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加強全市審計質量控制工作的指導。
在結果反饋上,由書面反饋向強化整改轉變。 本次檢查除書面反饋檢查結果外,還增加了現場結果反饋的環(huán)節(jié)。檢查結果不僅反饋給被檢查單位,而且反饋給當地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從而引起高度重視,確保檢查結果落實整改到位。
在工作效能上,由查錯糾弊向建立長效機制轉變。 本次檢查在注重查錯糾弊的同時,更加注重標本兼治,通過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促進被檢查單位加大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建設力度和執(zhí)行力度,從而推動審計質量持續(xù)提升。(馮慧穎 高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