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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蘭州辦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時間:2011年05月10日】 【來源:審計署蘭州辦】字號: 【大】 【中】 【小】

    2011年,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在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要求,采取多項措施,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一、與審計業(yè)務工作相結合。該辦切實將工程專項治理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審計項目中,一是緊密結合汶川地震甘肅災后恢復重建和土地出讓收入和土地整治資金項目審計,進一步加大對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物資設備材料采購、資金管理使用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嚴重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jīng)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查處力度,注重揭示和反映管理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guī)方面的問題;二是結合即將開展的汶川地震甘肅災后恢復重建完工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注重對重建項目高估冒算、擠占工程建設成本、決算編制不規(guī)范等問題的查處;三是注重審計整改落實,對汶川地震甘肅災后恢復重建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審計通報的形式限期要求整改。
    二、與信息上報工作相結合。根據(jù)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該辦積極做好統(tǒng)計報表的填報和工作信息的上報工作,認真填寫、及時上報、嚴格審核,確保提交的信息和數(shù)據(jù)真實、完整、可靠。
    三、與指導實踐相結合。今年是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該辦安排專人在做好報表和信息上報工作的同時,注重收集近三年工程治理工作成果和經(jīng)驗,尋找工程治理工作的特點和規(guī)律,總結做法和成效,提煉成功經(jīng)驗,并及時運用到審計實踐中,使審計成果得到有效提升。(智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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