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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京津冀辦強化四項意識 推進審計質量控制配套體系優(yōu)化升級
 
【時間:2011年08月15日】 【來源:審計署京津冀辦】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根據審計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以及審計質量控制的發(fā)展進程,先后以審計署6號令、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的修訂實施為核心,進行了三輪審計質量控制配套體系建設。目前,以國家審計準則修訂實施為核心的第四輪審計質量控制配套體系建設已于近日完成,共新訂、修訂6項制度,在服務于為準則配套的總體目標和簡潔高效的工作原則下,強化了“程序、責任、績效、透明”四項意識,推動該辦審計質量控制配套體系進一步優(yōu)化升級。

    一是強化程序意識。針對審計組織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審計整改檢查等關鍵環(huán)節(jié),依據國家審計準則重建審計業(yè)務流程、明確工作內容要求、設定行為規(guī)范標準,同時為審計人員提供便捷簡明的程序和文本參考模板,為進一步提高各項審計業(yè)務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程度奠定了基礎。

    二是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分級審計質量控制的要求,進一步明晰了審計人員、審計組以及各處室所承擔的各環(huán)節(jié)任務、工作角色和職責定位,明確了審計組成員、項目主審、審計組組長、業(yè)務處、法規(guī)處、辦領導等對審計業(yè)務的分級質量控制機制,并設定了考核懲戒激勵、責任提起、處理程序。

    三是強化績效意識。建立以績效為核心的審計價值觀念,拓寬審計質量范疇考評依據,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效能、體現(xiàn)審計價值的重要依據,構建成為項目質量的關鍵子系統(tǒng)之一;進一步完善了審計項目績效后評估制度,健全審計項目總體成效與差距評估機制,重點在于總結經驗、分析不足、尋找差距、積極整改,為今后開展同類審計項目提供技術方法儲備和經驗教訓的借鑒,力求實現(xiàn)審計項目執(zhí)行和審計機關整體效能持續(xù)提升的良性循環(huán)。

    四是強化透明意識。在積極探索建立審計質量控制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健全信息通報制度,同時實行審計復核審理、審定決策程序履行、審計整改檢查、審計業(yè)務考核等制度運行及結果全過程在審計專網(OA)實時公開,既推動了全員參與審計管理過程,又督促了各綜合管理部門不斷提高管理效率和質量。(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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