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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成都辦認真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收尾工作
 
【時間:2011年09月05日】 【來源:審計署成都辦】字號: 【大】 【中】 【小】
    
    日前,為進一步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收尾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完成情況,確保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任務的全面完成,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根據(jù)《審計署投資司關于繼續(xù)做好2011年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的安排意見》和辦黨組的要求,著手對災后恢復重建進行一次全面的審計調查。
    
    按照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將全面完成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在災后恢復重建即將完成之際,審計署成都辦準備通過本次審計調查全面摸清和了解該辦審計范圍內17個災區(qū)(縣、市)和四川省本級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完成情況、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產生這些困難和問題的原因、災區(qū)政府對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后對本地經濟發(fā)展的思考,在此基礎上提出審計建議,真正落實好署黨組提出的“必須以對黨、對人民、對國家、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搞好災后重建跟蹤審計工作”的要求。
    
    本次審計調查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實施的總體情況。包括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總投資的確定及資金構成;“十大”專項規(guī)劃包含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項目實際完成投資情況及結構分析;未完工項目的實施情況和原因分析等。二是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結存、節(jié)余情況。包括各種資金的實際到位情況,比較分析實際到位資金與規(guī)劃確定的資金來源的差異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影響;各類資金的安排、撥付、使用和結存、節(jié)余情況;對節(jié)余資金的使用計劃安排情況。三是已建成項目運營維護面臨的困難、問題及建議。特別是項目建成后運營維護中的困難和問題,分析產生這些困難和問題的原因及建議。四是災區(qū)政府對本地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思考。主要是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完成后本地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考慮,特別是對產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思考。
    
    為了圓滿完成本次審計調查任務,該辦專門制訂了審計調查實施方案,成立了以特派員為組長的審計調查組,并成立了18個審計小組。其中,綜合組1個、現(xiàn)場調查小組17個。綜合組主要按照審計調查實施方案確定的調查內容,制定統(tǒng)一表格并匯總、研究和解答各小組在審計調查中出現(xiàn)的問題以及對現(xiàn)場調查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對各小組報告和專項審計成果的進行審核。其余17個小組分別對該辦審計范圍內17個災區(qū)(縣、市)開展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束后,形成匯總調查報告,同時按照上述四項調查的主要內容,分別形成專項調查成果。(李功 曹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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