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和追究辦法(試行)》出臺已一年有余。一年來,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以OA和辦網(wǎng)站為平臺,以審計質量檢查通報、審計質量互查等為手段,以審計業(yè)務質量考核為抓手,以懲防體系為保障,采取多項舉措,多管齊下,努力抓好審計質量管理工作。
嚴格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會議審定制度,狠抓審計質量管理。一是抓好審計實施方案的源頭控制。為改變過去審計準備不充分,審計實施方案指導性不強,審計人員對審計項目實施難以做到總體把握、重點突出,進而影響審計質量的問題,自2010年起,該辦明確所有的審計實施方案必須經辦審計業(yè)務會議審定。審定時,審計組要回答通過調查了解確定的重點審計事項和理由、審計預期成果目標、擬延伸的單位和理由、具體審計措施和開展信息系統(tǒng)審計的可行性等一系列問題。二是堅持審計結果類文書及專題報告的審計業(yè)務會議審定制度。明確要求在辦的黨組成員、審計組主要成員、法規(guī)處處長和審理人員、辦公室分管主任和復核人員必須參會并提出意見建議。通過實行上述舉措,審計業(yè)務會議的影響力和指導效果十分顯著,實施方案的編制水平和審計報告的質量明顯提高;全體參審人員的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得到強化,每個審計項目的組織管理、思路方法和技術手段也得到認真總結。
堅持審計業(yè)務質量年度通報和日常通報制度,提高審計質量和風險意識。從2010年起,該辦堅持每年對上一年度審計業(yè)務質量控制制度建設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將分析結果通過OA和辦網(wǎng)站向全辦進行通報。通報以上一年度項目審計組為單位,對實施較好的給予表揚,對實施不理想的進行點名批評。2012年,該辦又開展了審理質量日常通報工作,全年共編發(fā)通報5期,肯定成績、正視不足,為審計組和業(yè)務處室搭建了質量控制經驗交流平臺,促進其相互學習借鑒。同時,為了提高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重要管理事項記錄》等文書的質量,該辦還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質量的通知》,對審計組、業(yè)務處、法規(guī)處、辦公室等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進行明確。
以審計業(yè)務質量考核為抓手,落實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制。2010年,該辦出臺了處室年度績效管理考核辦法,構建了績效管理考核體系,考核指標分為審計業(yè)務、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機關管理等四大類。其中,審計業(yè)務質量考核作為考核體系中的重要一環(huán),對審計組、業(yè)務處明確審計質量崗位責任,規(guī)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起到了重要督促作用。2012年,該辦將個人審計質量考核納入考核體系中,進一步細化了審計質量崗位責任。
構建懲防體系,提高審計人員拒腐防變的“免疫力”。一是完善制度建設。根據(jù)《中共審計署黨組印發(fā)審計署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要求,該辦成立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實施方案,結合2010年以來查找的各崗位廉政風險點,按照領導班子成員、處長、審計組組長、一般審計人員的崗位和職責,繼續(xù)深入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并將風險分為一至三級,逐級進行風險評估,進一步細化了廉政風險防控措施;針對崗位性質和業(yè)務特點,認真梳理工作流程,形成了《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職權目錄》、繪制了《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權力運行流程圖》,并以正式文件下發(fā)全辦,規(guī)范了權力運行程序,強化了監(jiān)督制約。二是通過實地檢查、向被審計單位下發(fā)檢查征求意見書,自行開展全覆蓋的審計質量崗位責任檢查工作。2012年,該辦實地檢查審計項目3個、涉及審計組8個,向被審計單位下發(fā)檢查征求意見書30份,檢查覆蓋面達100%。(陳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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